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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视香港为“畏途”

── 符懋濂 ──


据鲁迅先生说,他到过香港三次,始终视香港为“畏途”(原话,见《而已集》)。

1927年,鲁迅先生写了《略谈香港》、《再谈香港》两篇精彩杂文(收在《而已集》里),折射殖民主义的黑暗统治,嘲讽某类香港人的愚昧无知、蛮横无理!

在《略谈香港》中,他谈到自己在香港的见闻、遭遇:内地人入境时“搜身的纠葛,在香港屡见不鲜”,即使穿西装、讲英语,也难以幸免。因为“英警嫌恶这两件:这是主人的言语和服装”。

如果有人对搜查不满而申辩,结果又如何呢?鲁迅告诉我们,殖民地官员蛮不讲理,还举了个事例:

“在香港时遇见一位某君,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。他自述曾因受屈,向英官申辩,英官无话可说了,但他还是输。那最末是得到严厉的训斥,道:‘总之是你错的,因为我说你错!’。”

似乎比这更霸道的,还有明目张胆的语文歧视,即语文霸权主义。这篇杂文写道:“带着书籍的人也困难,因为一不小心,会被指为‘危险文件’的。这‘危险’的界说,我不知其详。总之一有嫌疑,便麻烦了。人先关起来,书去译成英文,译好之后,这才审判。

殖民地政府虽标榜“言论自由”,鲁迅受邀去香港讲演,却遇到种种刁难:“先是颇遭干涉,中途又有反对者派人索取入场券,收藏起来,使别人不能去听;后来又不许将讲稿登报,经交涉的结果,是削去和改窜了许多。”

至于有些香港报章新闻爱参用方言词,如呢个(这个)、而家(如今)、嘅(的)、系(是)、唔(不)、同埋(和)、咩(吗)、话(说)……等等。只有懂得粤语者才能明白。鲁迅对此很费解、也很反感,并加以讽刺一番。

在《再谈香港》中,鲁迅讲述1927年9月间带着几个书箱、衣箱乘船到香港,就挨了“查关”的种种麻烦,令他耿耿于怀,其中一小段写道:

“我出广州,也曾受过检查。但那边的检查员,脸上是有血色的,也懂得我的话。每一包纸或一部书,抽出来看后,便放在原地方,所以毫不凌乱,的确是检查。而在这‘英人的乐园’的香港可大两样了。检查员的脸是青色的,也似乎不懂我的话。他只将箱子的内容倒出,翻搅一通,倘是一个纸包,便将包纸撕破,于是一箱书籍,经他搅松之后,便高出箱面有六七寸了。”

同样令鲁迅费解、气愤的是:一把长仅五寸三分的小刀,竟被检查员说是“凶器”;一盒蚊烟香也被认为“有些古怪”。对于这翻箱倒箧的恶行,鲁迅很幽默,在轻描淡写之余,还借船上茶房的话,应“归咎”于他自己“生得太瘦了”,所以才“被怀疑是贩鸦片的”。其实,以上这一切无理刁难,不都是为了公然勒索钱财?尽管他们明知像鲁迅这样“太瘦”的文人,根本没有什么油水可榨取!

在文章的结尾,鲁迅语重心长地写道:“香港虽只一岛,却活画着中国许多地方现在和将来的小照:中央几位洋主子,手下是若干颂德的‘高等华人’和一伙作伥的奴气同胞。

八十多年过去了,香港回归也将要二十年了,但某些港人的心态似乎还停留在殖民地时代!可见英人的奴化教育非常成功,而鲁迅对某些香港人的评价,仍未过时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!

(2014.05.24 于上海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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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30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30, 2014
2014年9月30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September 30, 2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