── 符懋濂 ──
众所周知,确保少数族群从政是“发明”集选区的唯一理由。但经过反复思考,我觉得这理由不能成立,因为:1)在集选区产生之前,巫、印同胞从政已不存在任何问题,许多人在华人选区高票当选。换言之,华族选民早已接受异族同胞为议员、部长。2)如果在建国初期,国人对于肤色并不看重,少数族群从政不成问题,建国近半世纪后哪还需要凸现种族色彩?这合乎逻辑吗?3)早期选民的教育文化背景多不相同,当今选民多接受相同的国民教育,都以新加坡人自居,集选区岂不反而说明国民教育失败?4)集选区对掌握各种资源的执政党显然有利,所以违反议会民主的基本精神,也违背公平合理原则,被认为是执政党用来长期把持政权的策略之一。
举个例子:早年从政者,有许多非华裔人士,包括马绍尔、贝恩、拉惹勒南、帝凡那、奥斯曼沃、依布拉欣、布旺、孔贤孝、麦马德、耶谷、惹耶勒南等等,都属领袖级人物,因受到华人的接纳而高票当选。多少年来,非华裔议员在华人选区当选,不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,都是顺理成章的事,不存在任何障碍!又比如:混种人马绍尔是在华人拥护下,代表新加坡人民到伦敦谈判,争取新加坡自治、独立,而后成为自治邦首席部长;马来人尤素夫荣任共和国第一任总统,同样获得华人的拥护。
单是这二例,就足以说明新加坡华人不存在狭隘的种族主义,非华裔参政从来不成问题。如果今天反而出现种族主义,需要集选区,那只能是:1)说明建国已完全失败;或 2)这是虚拟的政治语言。因此,有些网友主张:应即刻废除集选区,它的存在对国人不是光荣而是羞辱,因为这不等于告诉世人:在共和国旗帜下成长的新加坡人,还存有狭隘的种族主义?我想这主张是很有道理的。
姑且不论集选区对反对党是否公平,它对选民肯定是不公平、不合理的,因为违背了民主选举的两大基本原则。大家都知道,民主选举除了“一人一票”,还有“一票一人”原则呢,后者和前者同样重要!不妨冷静地想一想:既然投票是强制的,又把烂苹果和好苹果包装在一块儿,强制你我来选购,这算公平合理吗?
即使撇开“烂苹果”问题不谈。无论如何,每张选票的“分量”(weight) 照理应该是完全一样的,如果有些选民一票只选一名议员,有些选民一票则选几名议员,又构成了另类的不合理、不民主。尤其是当两党势均力敌时,集选区选民的几张选票可以决定谁来执政,但单选区的选票就没有相同大小的关键性作用了。试问这公平合理吗?
(2013-10-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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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7月02日首版 Created on July 2, 2020
2020年07月0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ly 2, 2020